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整合办税资源,集中征收服务力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决定撤销龙门县永汉办税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撤销情况
自2021年5月6日(星期四)起,撤销龙门县永汉办税厅(地址: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增马公路新城开发区永汉法庭旁),保留自助办税区,同时安排专职导税人员在自助办税区辅导纳税人、缴费人网上办理各项涉税(费)业务。
二、征管职能划分情况
(一)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永汉税务分局原征管范围和职能不变。
(二)自2021年5月6日(星期四)起,全县范围内,只保留一个办税服务厅,即龙门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青龙路2号)。原龙门县永汉办税厅辖区(永汉镇、麻榨镇、南昆山管委会)内的纳税人、缴费人,需要通过窗口办理涉税(费)业务的,请前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厅进行办理。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周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1.龙门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厅:0752-7871841
2.龙门县税务局永汉税务分局:0752-7601132
3.龙门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0752-7896701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