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
1、博士后:由区财政发放生活津贴每人每月4000元,申领年限为2年;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由区财政发放生活津贴每人每月3000元,申领年限为2年;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区财政发放生活津贴每人每月2000元,申领年限为2年;
新引进全日制本科生。
由区财政发放生活津贴每人每月500元,申领年限为2年。
温馨提示:
已享受2013年度-2020年度仲恺高新区原高层次人才津补贴待遇,未领满申领期限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继续执行原高层次人才津补贴标准;参照原全日制博士津补贴待遇,已享受津补贴的博士后,不再享受新的博士后津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