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市范围内商品零售场所实行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不得免费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国有及国有控股型企业等单位食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书店、景区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同步推广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的城市建成区、县城建成区。到2025年底,全市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的各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2年底,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的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以上。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全市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4、快递塑料包装。到2022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每年下降20%。到2025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