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异地住院费用报销依据
惠州医保异地住院费用报销法律依据:主要依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惠府[2010]74号)及《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惠府[2010]12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惠州异地住院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人可协带相关材料到社保办大厅9号和10号窗申报,随到随办,不用预约,对于缺少材料的,用一次性纸质告知。申报受理后由医生负责初审和复核,同时进行电话异地查询或由稽核科实地核实。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医疗费用将通过银行拨付到参保患者账户,需进一步核实的医疗费审核拨付时间可延长至45个工作日。同时参保患者须在出院后60天内,备齐资料到市社保局医疗待遇核发科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惠州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申请资料
1、《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申请表》;
2、参保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的提供复印件);
3、参保患者因病行动不便委托直系亲属代办的须提供户口薄或结婚证等有效证件材料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4、参保患者由单位人事干部代办的,须提供代办人复印件并核对原件以及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
5、转院审批表,自行转院的提供社保局(分局)核实的备案表,异地急诊住院的提供入院前急诊或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首页,新生儿住院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6、转省外住院的参保患者须提供往返异地医院的有效依据(车船票、机票或住宿票等,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的除外);
7、住院治疗相关单据(均需盖章原件):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
8、参保患者医保卡复印件,无医保卡的需提供本人在本市开户银行帐户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