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申请材料:
1.缴存职工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
2.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1)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1)
4.继承或受遗赠文件(原件1)
5.人民币活期储蓄卡(一类卡)(原件1)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告知申请人并在退回材料。
流程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