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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02:1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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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建设,增加公安机关辅助执法力量,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决议,博罗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名协管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管理,购买服务的期限为3年,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建设,增加机关辅助执法力量,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决议,博罗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名协管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管理,购买服务的期限为3年,协助局相关警种执法执勤。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点击博罗县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类别和人数。

1类岗位:县看守所留置专区辅助人员20名,男。

2类岗位:协管员42名,男。

3类岗位:大队交通智能指挥中心协管员10名,其中男6名,女4名。

4类岗位:大队特勤协管员5名,男。

三、招聘对象要求

年龄:18至30周岁(1988.11.1——2000.12.1)

学历: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优先情形:本县户籍人员优先,退役优先;

正在我县从事辅助工作岗位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招聘条件及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政治上坚定可靠,品行端正,清正廉洁,热爱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体能良好、双眼视力4.8以上。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及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考1类岗位要求要有监管场所相关工作经历。

6.报考2类、3类岗位男要求身高165cm以上;报考4类岗位要求身高172cm以上。

五、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聘用相关规定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已在本县机关、镇府(管委会)聘用工作的协管员、联防队员(机关书面证明经审核同意报考的除外)。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犯罪记录的;被处治安拘留等处罚的;有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过、未查清的。

8.有信用不良记录、经查证诚信不端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协管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薪酬待遇

岗位1类:

参照现有监管场所协管员工资待遇执行,

2800元/月/人(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

其他岗位2、3、4类:

参照现有巡警协管员工资待遇执行,

3100元/月/人(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

七、招聘程序

01 发布公告

公告在博罗县局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公告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招聘程序结束止。

02 接受报名

2018年11月18日(星期日)

至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现场报名

03 报名地点

岗位1类现场报名地点:博罗县看守所。

岗位2类现场报名地点:博罗县局老干部活动中心。

岗位3、4类现场报名地点:大队办公室。

04 报考证件和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在博罗县局网站下载、填报《博罗县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05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慎重选择岗位分类报名,一经报名不再更改报考岗位。

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其它证书;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5.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协管员公开招(录)聘考试。

06 资格审查

按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

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

由博罗县局相关警种单位和政工室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报名资料确认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07 领取准考证

由博罗县局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博罗县局网站公告)。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

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09 考试

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划定入围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分类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优先次序、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由县局统一组织。

1.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要签署《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一般要求,

男1000米跑在4分25秒以内,女800米跑在4分20秒以内;

具体入围分数线由博罗县局划定。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博罗县局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博罗县局网站公布。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县局。

县局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博罗县局网站公布。

10 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由博罗县局在考试总成绩划定入围分数线,在入围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如达不到规定的等额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组织体检。

2.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3.考察。县局严格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机关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11 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博罗县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博罗县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博罗县局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正在我县从事辅助工作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

属于我县户籍的退伍、院校毕业生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不重叠加分。

(二)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由博罗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91791;

博罗县局政工室6622443;

博罗县局大队办公室6213733;

博罗县看守所628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