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活动商品须单独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金额、发票金额需与商品售价相同。
2.补贴对象、销售发票中的购买人名称(即发票抬头)、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实名认证的用户名、支付账户所有人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3.补贴对象须在线下门店购物时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付款二维码被扫完成支付。
4.同—补贴对象获得的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1500元人民币,补贴发放时间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5.补贴对象在收到补贴资金之前须妥善保管所购商品的外包装,以便配合审计审核抽查。
6.补贴申请人须确保购买商品时的支付账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以便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发放。
7.如消费者收到补贴资金后发生退货,则由零售商门店或销售企业从退货款中扣除相应补贴金额。
例如:消费者甲在某门店付款3000元购买一台液晶电视,获得惠州市家用电器购置补贴资金450元,几天后发生退货,则门店退给消费者甲的退款金额为2550元。
8.申请本项补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9.政策制定问题由惠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支付等技术问题由中国银联广东分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