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员范围
符合《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签订规定年限的工作合同,并已办理落户手续的博士等高级人才可申报高级人才住房补贴。
高级人才引进的时间以签订工作合同或办理接收报到手续为准,次月起方可申领月津贴。2008年12月9日(《高级人才优惠政策》颁布日)之后引进高级人才按本办法申报住房补贴;之前引进的高级人才按当时政策到市人事局申领安家费。
补贴待遇
引进的博士后人才,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5万元。
引进的博士人才(全日制教育),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3万元。
高级人才一次性住房补贴申报及审批程序
1、填报《惠州市高级人才住房补贴申领表》,并由高级人才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2、提交申报材料报市人才办审批;
3、提交申报材料报市人事局核发,并由市人事局负责发放有关款项。
以上手续可由高级人才所在单位或高级人才本人进行办理。申报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四份并带原件备查:
1、《惠州市高级人才住房补贴申领表》;
2、已登记的《惠州市高级人才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3、符合《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年限的工作合同复印件;
4、户口簿等落户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以博士人才身份申报的,应提供学历学位证、参加入学统考的学籍材料和全脱产学习等全日制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境外大学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办理地点
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地址:市行政中心一号楼10楼市人才办
电话:2892336
电子邮箱:hzrck@126.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地址:市劳动大楼(江北三新北路29号)
电话:2789395、2789392
相关表格可在惠州党建网(zzb.huizhou.gov.cn)“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