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已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2、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本市职工医保)和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市居民医保);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计划内怀孕。
1、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2、医疗费用发票
3、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出院小结(以上资料原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6、《惠州市职工未就业未参保配偶生育医疗待遇申请表》
7、参保男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原件,所持社会保障卡无医保金融账户或无社会保障卡的还需提供本人在本市开户的银行帐户(仅限七大行:中行、建行、工行、农行、广发行、邮政行、农商行)
温馨提示:申请职工未就业未参保配偶生育医疗待遇时最好携带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以便快速核对。
办理地点:参保人到所属参保机构办理
惠州各县区社保局一览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