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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居住就业市内移居入户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15 19:07: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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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惠东县居住就业入户(市内移居)1.办理条件全市居民可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街)和其他建制镇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2.需审核扫描上传的证件(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2)实际居住就业(创业)证明材料之一:①本人

惠东县居住就业入户(市内移居)

1.办理条件

全市居民可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街)和其他建制镇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

2.需审核扫描上传的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实际居住就业(创业)证明材料之一:

①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②合法所有权属于政府的租赁房屋(廉租房、保障房、直管房等),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③政府房管部门(备案)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

④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借住证明)。

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⑥工商营业执照。

⑦其他能证明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的材料。

其他情形: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2)申请人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3.办理流程

全市任一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在4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后,呈报户籍地县(区)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批准意见后,由受理窗口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