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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联网非协议医院住院登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6-26 11:24: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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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惠州市参保人因病在联网非协议医院住院时,实行登记备案后可直接结算,有关规定如下一、联网非协议医院通过广东省医疗保险结算管理平台结算系统实现联网结算,但未与我市社保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院。二、医保报销比例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前往联网非协议医院就医,

惠州市参保人因病在联网非协议医院住院时,实行登记备案后可直接结算,有关规定如下

一、联网非协议医院

通过广东省医疗保险结算管理平台结算系统实现联网结算,但未与我市社保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院。

二、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前往联网非协议医院就医,按市外非定点医院的比例报销;属急诊住院的,按惠州市同等级定点医院的标准报销。

三、就医登记办法

参保人因病前往联网非协议医院就医的,实行备案制,需办理登记手续。

在已联网医院住院的参保人请及时登记并在医院直接结算,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原则上不再受理此类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办理时间:入院前或出院前。

登记办法:

1、普通住院(两种途径):

(1)在入院前,登录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http://hzsbj.huizhou.gov.cn/),点击页面导航上的“网上服务”,选择“社保网申服务”,在“个人业务—医疗待遇—联网非协议医院就医登记”端口进行网上登记。参保人办理登记后,如需变更就诊医院,可登陆“个人业务-医疗待遇--联网非协议医院就医登记变更”端口进行网上修改。

(2)本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所属社保局前台办理登记。

2、急诊住院:

在出院前,代办人提供门诊或急诊病历、入院记录等相关急救资料到参保地所属社保局办理登记手续,网上不予办理。

登记有效期:备案单次有效。

登记结果查询:参保人可登录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http://hzsbj.huizhou.gov.cn/),点击 “网上服务”---“社保网申服务”---“社保查询”—“联网非协议医院就医登记结果查询” 查询备案情况。

四、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的人员

1、因病前往联网非协议医院住院(已选择长期就医的异地医院除外),需办理登记手续,按非定点比例报销。

2、因病转往惠州市外定点医院的政策不变,即转院证明经参保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后,按转院的标准报销;未转院或出院后才办理转院的,按自行转院的标准报销。

五、因意外伤害、生育分娩或中止分娩、保胎住院的,不可联网结算,由个人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含社保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