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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惠城公办学校第二阶段招生工作说明

发布时间:2023-07-04 17:4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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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惠城区2022年秋季学期部分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第二阶段招生工作说明一、适用对象(一)惠城区非中心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二)惠城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惠州市内户籍的

惠城区2022年秋季学期部分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第二阶段招生工作说明

一、适用对象

(一)惠城区非中心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惠城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惠州市内户籍的,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惠城区社保(含基本养老保险)。

(三)惠城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惠州市外户籍的,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惠城区社保(含基本养老不保险)及惠城区居住证。

特别说明:凡申请惠城中心区(江南、江北、龙丰、桥东、桥西和河南岸6个办事处)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的,惠城区社保、惠城区居住证时长要求是:在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累计满6个月。凡申请非惠城中心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的,居住证为2022年7月31号前有效居住证或回执,社保为2022年7月31号前有缴交即可)

已在第一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期间缴费注册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公办学校第二阶段剩余学位申请。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请家长务必于8月1日至8月3日期间,通过手机微信识别二维码(见附件)登录“惠上学”平台进行学位申报。每位适龄儿童可申报一至两所公办学校,一经申报成功不可更改学校。可填报的公办学校名单详见《惠城区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剩余学位数及招生咨询电话》。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特征码,特征码是查询核验结果、摇号录取及报名注册的凭证,申请人须妥善保存。

(二)学校现场初审。8月5日至8月6日家长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到第一志愿学校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学校(第一志愿学校)进行现场初审。

(1)所有申请人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2)所有申请人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3)适龄儿童为惠城区外户籍的均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惠城区社保清单(可通过“粤省事”查询、打印,详见附件《打印社保清单操作指南》);

(4)适龄儿童为惠城区外户籍,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惠州市外户籍的还须提供:惠城区有效居住证或居住办理回执。

具体须提供的证件请根据适用对象类型要求准备。居住证及社保时限要求见“适用对象”部分的特别说明

(三)学校录入系统。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录入申报系统并打印《申请确认表》一式两份,申请人核对学校打印的信息表无误后签名确认并自行保存一份,另一份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校保存,以备查。

职能部门核验申报材料

8月7日至8月13日核验材料。我局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核验。

公布审核情况并接受复核申请

初定8月15日、8月16(可能视职能部门审核情况调整)申请人凭特征码在“hzschool惠上学”小程序查询审核情况。对审核有异议的,可于8月15日、8月16日,到申请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三、录取办法

(一)采用直接录取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提供的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提供的学位数时,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二)各学校按志愿顺序录取(先按第一志愿录取,如有剩余学位再按第二志愿录取)。

(三)对直接录取和摇号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不进行调剂和补录。

四、摇号说明

(一)需要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摇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工作监督:邀请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学生家长代表若干名、学校代表全程参与此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并对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进行全程录像。

(三)摇号方式:由学生家长代表启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程序,完成学生摇号录取工作。

五、办理注册

被录取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凭特征码,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办理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