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0 15:4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2020惠州人才政策,惠州人才政策27条,2020惠州人才政策27条
内容简介
创新创业人才篇1、境外高端入才和紧缺入才,其在惠州市缴纳的个入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2、国家、省“领军人才”的海外和留学人才,市财政一-次性给予8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3、海外入才创办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
创新创业人才篇
1、境外高端入才和紧缺入才,其在惠州市缴纳的个入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
2、国家、省“领才”的海外和留学人才,市财政一-次性给予8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
3、海外入才创办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一次性贷款最高30万元贴息补贴。
4、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团队和个人创业项目;获得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部门创业创新一、二、三等奖奖励的,按获奖等级,分别给予10、8、5万元奖励。
5、对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科技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6、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获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的,市财政按获得专项资金额度的10 %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7、海外和留学人才创办的企业新获评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由市财政各给予-次性100万元奖励。获评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的,由市财政各给予一次性1 5万元奖励。获评惠州市名优产品、惠州市知名商标的,由市财政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被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8、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评审的创业团队,根据项目评审得分情况,给予2年内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免租金支持。
学历、职称人才篇
1、中小微企业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
2、对新申报成功的高级职称人才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5000元。3、引进的博士人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市财政发给津贴每月1000元。
4、引进的博士后人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 市财政发给津贴每月1500元。5、给予每名在站博士后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资助2年。6、引进的博士后人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5万元。
7、引进的博士人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3万元。8、对全日制硕士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提供低租金;人才公寓( 4.5元/平方米)。
9、全职在我市工作的博士及正高人才,新调入惠州,子女需转学到惠州插班就学的,可帮助解决其子女入学困难。
高技能人才篇
1、工作3年以上,达到省级、国家级水平的中青年高技能人才,授予惠州市“首席技师”称号。在3年培养期内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经费资助。
2、市财政对新建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给予一次性5万元经费资助,对创建成省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经费资助。
平台载体篇
1、建立博士、硕士见习基地的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最高可申请10万元启动资金。
2、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提供5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专项资助。
3、经省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提供50万元专项资助。
4、对新认定的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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