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申请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告》,支持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延续实施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
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
2、参保企业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环保政策以及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