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需要由监护人代为申领,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材料。
办理程序如下:
第一步:前往居住地机关申请办理
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申请,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由户籍地机关签发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由居住地机关进行制证并发放。
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或选择邮政快递的形式领取。
温馨提示:6周岁以上居民本人需到现场采集录入指纹信息。